具体使用范围如下:1、开展全国业务的企业用户(包括IT电子业、制造业、物流业、旅游服务业、传媒信息业等);2、提升售后服务,建立企业客服热线(呼叫中心)的企业或事业单位,如酒店、证券、基金公司;3、全国性连锁、招商加盟类企业;4、信息增值业务、信息台、互联网公司(ISP/ICP)等;5、政府事业单位,构架政府与公众之间的沟通桥梁;6、未能在信产部申请到专用短号码作企业客服中心接入码的企业等。